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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出台12条禁令推进机关效能 上班炒股要受罚

http://www.sina.com.cn  2010年04月27日14:49  新华网

  新华社杭州4月27日电 (记者 岳德亮)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、炒股的机关工作人员,今后都将受到“制度化”的处罚。浙江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发布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,推出“十二条禁令”推进机关效能建设。

  浙江省推出的“十二条禁令”覆盖面十分广,既有对法律法规以及党委、政府的政策规章执行不力、消极对待,影响政令畅通,导致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等行为的,也有对工作态度、效率和廉政方面的,涵盖了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中的方方面面。

  具体包括:依法应该办而不办的,或者无正当理由超时限办理的;违反“四条禁令”,即擅离岗位、职守,网上聊天、炒股、玩电脑游戏,中餐饮酒,在办事、办证中接受当事人宴请和礼品、礼金的;工作方式简单粗暴,服务态度、质量差;不严格控制行政成本,奢侈浪费的;机关负责人发现本机关存在影响机关效能行为未及时纠正、处理或者隐瞒、包庇的;等等。

  浙江省还同时列出了四种要被从重惩处的情形,如一年内受到两次以上效能责任追究的;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,收受或者变相收受当事人财物的;干扰、阻碍机关效能责任调查的;打击、报复投诉人、举报人的。

 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机关工作人员,有关部门将视情节轻重,给予口头告诫、通报批评、书面告诫、停职检查、调离工作岗位、免职、辞退等不同程度的处分。构成违纪的,追究纪律责任。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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